2014年10月13日 星期一
狠爸攜小兄弟燒炭1死 報復前妻 臉書寫「復仇裝置啟動
蘋果日報 2014年10月13日 【吳詠平、張沛森╱桃園報導】
桃園一名單親爸爸,疑似為報復前妻爭取兩名兒子的監護權,又不斷索討女兒的撫養費,在臉書留言「復仇裝置開始啟動」後,前天竟帶著兩兒到摩鐵燒炭自殺,摩鐵人員昨午發現時,男子與九歲小兒子意識不清,送醫急救後兩人生命穩定,但十一歲兒子則當場死亡。專家痛批:「根本就是殺人犯!」強調孩子不是私人財產,誰都沒有權利決定孩子的生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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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調查,住桃園八德的張姓單親爸爸(三十九歲),擔任環保公司駕駛,薪水約四萬元,他與李姓前妻生兩男(十一歲、九歲)一女,兩年前離婚後,張男帶兩個兒子與母親、妹妹同住,前妻帶女兒投靠男友。
父與小兒子被救回
警方指出,張男前晚帶兩名兒子,投宿桃園大溪一家摩鐵,昨午摩鐵人員未見父子退房,開門察看發現三人在房內燒炭急忙報警,但張男十一歲的大兒子已明顯死亡,張男與九歲小兒子被送醫時一度意識不清還不時嘔吐,經急救後狀況已趨穩定,至於自殺原因尚待釐清,社會局介入了解中。
警方說,張男攜兒自殺早有端倪,今年七月張男在臉書上寫下「心裡有很多很多的『怨恨』想說」,並說「希望能在最後那幾天把它寫好。」透露尋死念頭,並留言不想讓孩子「背負他們不應該背負的責任」,上周四更留言「復仇裝置開始啟動!」並在隔天再度留言「往預定地點集結!」
討錢「得理不饒人」
張男在臉書透露面臨來自前妻的壓力,怨前妻不斷以女兒撫養費為藉口,傳簡訊向他要錢,並批評前妻「得理不饒人」,讓他每天氣憤、暴躁到無法入眠,即使離婚兩年,只要看到前妻,不好的回憶就會湧現。
張男工作的環保公司說,張男與同事相處融洽,上班正常,不清楚他的家庭狀況,但他曾抱怨,有時必須請假照顧小孩,覺得很煩,上周四張男向公司請假,自稱改名要去換證件,沒想到竟發生這種事。
台大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執行長張淑慧批張男「根本就是殺人犯!」認為把小孩當做自己財產的父親,不是「攜子自殺」,而是「殺人自殺」。建議若家人的言行舉止透露出憤怒、不滿,或有事先分配財產、立遺囑等舉動,應多關心和注意,也許可遏止類似情事發生。
已觸殺人罪可判死
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則強調,孩子本來就不是誰的私人財產,孩子有自己的人生與生存權,父母不應將孩子當成報復的手段、威脅的工具。
律師陳亮佑則說,帶子女自殺而釀成死亡,父母親已觸犯殺人罪,可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。
父母帶子女自殺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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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33歲謝姓男子與王姓前妻復合無望,竟趁前妻上班後,帶8歲兒子及7歲女兒燒炭,3人身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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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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